浏览数量: 1 作者: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: 2020-10-26 来源: 本站
吊装带是电气设备安装检修、吊装运输过程中常用的索具之一。吊装带的加工、检查、试验、验收等项工作,直接影响到吊装带使用过程中的安全、高效等结果。
安全要求
1.织带厚度和吊装带厚度。单层吊装带,吊装带承力部分的厚度至少为2mm。多层吊装带,用于提供吊装带每层受力部分的织带厚度至少为1.2mm。
2.吊装带的类型和标识名称。环形吊装带为A类,由单层或双层织带组成。带有加强软环眼的单肢吊装带为B类,带有金属端配件的单肢吊装带为C类,由一层、两层、三层或四层组成。
3.有效工作长度(E W L)。吊装带水平放置,并用手拉直时,用分度值为lmm的钢卷尺或钢直尺测量,其有效工作长度偏差不应超过名义长度的±3%。
4.吊装带的缝合。所用缝合线的原始材料应与织带的原始材料相同,并由缝纫机进行加工。针脚不应接触和影响织带边缘,除非织带有牢固环眼的加强措施;应平整光滑,织带表面无多余线圈。缝合线的针脚应穿过织带需要共同缝纫的部分,织带的断口应采取措施防止织带散开。加热处理的断口不应损坏相邻的针脚,不应对加热处理的断口进行缝合。
5.软环眼。环眼内圈的长度,平坦放置时用分度值为lmm的钢卷尺或钢直尺测量,其最小尺寸应符合要求。织带宽度不大于150mm时为宽度的3倍;织带宽度大于150mm时为宽度的2.5倍。软环眼类型如图1所示。
6.软眼环的加固。以防止在提升和扼吊时环眼的内部表面受到损坏。
7.颜色标识:缝制织带部件的颜色应符合JB/T8521.1-2007《编织吊索安全性第1部分: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》的相关要求。
8.破断力。按规定进行试验时,吊装带的最小破断力应为6倍极限工作载荷。除非所有同类型的吊装带都进行相同的预加载荷,否则不应在试验前对其预加载荷。
9.吊装带的端配件。端配件的质量等级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按规定进行试验时,端配件与吊装带的连接应保证:吊装带与两端配件相接触的区域没有损坏;吊装带应能承受施加的载荷。
10.防止锐利边缘和/或损伤吊装带的加强及保护措施。在吊装带上施加耐久性加固物时,应将其熔铸在吊装带上,或在吊装带上缝制一块保护材料或护套保护织带。护套应为管状,以便能将其自由套在缝制织带部件需要保护的部位。